来源:气灭系统网 发布时间:2018-12-06 17:09:24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实用范围主要适用于计算机房、通讯机房、配电房、油浸变压器、自备发电机房、图书馆、档案室、博物馆及票据、文物资料库等场所,可用于扑救电气火灾、液体火灾或可熔化的固体火灾,固体表面火灾及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但是应注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不可用于下列物质的火灾:
1、氧化剂的化学制品及混合物,如硝化纤维、硝酸钠等.
2、活泼金属,如: 钾、钠、镁、铝、铀等.
3、金属氧化物,如:氧化钾、氧化钠等.
4、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如过氧化氢、联胺等.
1)保护区必须为独立保护区域,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 m2,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 m32)保护区的耐火极限不低于0.5h,吊顶耐火极限不低于0.25h,耐火强度不低于1200Pa。机械式泄压口
3)保护区的通风系统在喷放七氟丙烷灭火剂之前应关闭。
4)喷放七氟丙烷之前必须停止一切影响灭火效果的设备。
5)保护区必须设有外开防火门,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从保护区内打开。
6)在保护区设声、光报警释放信号标志。
7)为保证人员的安全撤离,在喷放灭火剂前,应发出火灾报警,火灾报警至释放灭火剂的延时时间为30s。
8、为保证灭火的可靠性,在灭火系统释放灭火剂之前或同时,应保证必要的联动动作,即灭火系统发出灭火指令时,由控制系统发出联动指令,切断电源、关闭所有影响灭火效果的设备。
9、保护区内应有排风设备,喷放灭火剂后,应将废气排除后,人员方可进行检修。如需提前进入,需带氧气呼吸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