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气灭系统网 发布时间:2018-12-17 14:17:09
1 本系统装置是一种新型的高效灭火装置,自动化程度高,密封性能要求很严格,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制度,并由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负责进行经常性维护、检查,以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2 检查维护人员,必须熟悉本装置的主要性能,动作程序,以及各阀件的结构原理,拆装工艺,必要时,可委托本公司进行培训。
3 每月应对本装置进行两次检查,检查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3.1 对灭火剂储瓶瓶组、启动气体储瓶瓶组、选择阀、液流单向阀、金属软管(连接管)、集流管、气流单向阀、启动管路、系统管网与喷嘴等全部系统组件进行外观检查。系统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它机械性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涂层(油漆层、镀铬层、镀锌层等)应完好,铭牌应清晰,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
3.2 启动气体储瓶的氮气压力和灭火剂储瓶充装压力的指示值不应低于表中绿色区范围,否则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并予重新充压。
4 每年应对本装置进行两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和要求除按月检规定的检查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4.1 灭火剂储瓶、灭火剂输送管道和吊架、挂钩及压板的固定,应无松动。
4.2 金属软管(连接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
4.3 各管道及喷嘴孔口应无堵塞。
4.4 从YPD6/80电磁瓶头阀上卸下电磁铁,用自身的灭火控制线路进行通电,应启动正常。无异常现象方可继续使用。
4.5 对灭火剂储瓶逐个进行称重检查,凡灭火剂净重减少5%以上的,应查明泄漏原因并在排除故障后再予以重新充装。
5 五年后每三年应对金属软管(连接管)进行的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分别为2倍设计压力和5.1倍设计压力,性能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如发现老化现象,应进行更换。
6 灭火剂储瓶与启动气体储瓶的维护保养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五年后每三年应检查储瓶有无腐蚀和机械性损伤,并进行一次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4.5倍,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7 五年后每三年在检查储瓶的同时,对相关阀件进行水压强度和气密性试验。
8 本装置灭火启用后,应将下列部件复位,使其工作正常,方可继续使用。
(a)控制器复位(详见电气使用说明书);
(b)压力开关复位;
(c)电磁瓶头阀更换新膜片,恢复原预备状态;
(d)启动钢瓶重新充装氮气,充装压力为3.0MPa(20℃时);
(e)将动作过的选择阀复位;
(f)单向阀复位;
(g)瓶头阀复位;
(h)按设计要求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氮气;
(i)所有金属软管(连接管)和启动管路各连接处,必须安装正确,保证密封。
9 维护保养期间,用户如有任何需要时,可函告或电告本公司,以便获得帮助。
10 保养、检查、维修、试验必须进行详细记录,并建立系统设备使用技术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