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气灭系统网 发布时间:2019-04-22 16:02:40
1、电气火灾报警系统施工主体单位
根据上述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特点,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具有很高的独立性,但与配电系统密不可分,纳入强电系统施工比较便于协调配合。
反之,实践证明,归入消防报警系统施工单位施工,则容易扯皮,协调配合困难,加上其对控制柜强电不熟悉,对强电导线连接、安装位置等比较陌生,施工质量难以保证。
2、电气火灾报警系统的施工要求
--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GB13955中对电气火灾监控保护装置的安装有明确要求:“电气火灾监控保护装置安装应充分考虑供电方式、供电电压、系统接地型式及保护方式。电气火灾监控保护装置的形式、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短路分断能力、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分断时间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要求,在不同的系统接地形式中应正确接线”。
3、本系统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容量-大为1452点,可接1452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同时具有Rs-232/485、CAN/ARENET网络接口,可与EI系列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楼宇自动化系统相连。当发生电气故障时,相应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自动将报警信息传送给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接收后,通过网络接口将信息发送至EI系列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EI系列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界面上可以显示故障类型及语音提示。根据实际需要,可调出相应的负载电气线路图,从而及时准确地指导维护人员对故障进行处理。